根据检索到的两条结果,与“水土保持投资估算中定额套用与价格基准”相关的内容可归纳如下:
一、水利部官方答复口径(水利部水利水电规划设计总院)
1. 概算阶段与预算阶段的定额选择
- 《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》是编制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概算和投资估算的依据。
- 对于施工图预算阶段,现行规定并未强制指定必须使用某一类定额;编制施工图预算时,建议优先参考2024版(即2025年版)《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》组价,因其项目划分、工作内容与水土保持工程最为匹配,实际编制时还应结合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市场情况综合分析确定。(答复时间:2026年3月18日)
2. 借用水利定额时的优先顺序
依据水总〔2024〕323号文:
- 水利项目:应执行该编制规定及配套的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;
- 非水利项目:水土保持工程项目划分及投资组成执行该规定,工程项目单价可采用与主体工程相配套的定额标准编制;
- 采用组合定额编制时,主体工程配套定额应优先与主体工程设计采用的定额保持一致;
- 具体项目还需结合立项情况,咨询同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或审批部门。(答复时间:2026年3月11日)
3. 独立费用中两个科目的口径
依据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概(估)算编制规定》:
- 项目经常费:指建设单位在水保工程筹建、建设、竣工验收、总结等工作中发生的管理费用,包括建设管理人员费、视察水土保持工程建设发生的会议和差旅费用、办公费、差旅交通费、会议费、车辆使用费、技术图书资料费、固定资产折旧费、工具用具使用费、修理费、水电费、采暖费,以及水土保持宣传费、水土保持竣工验收费、招标业务费、印花税、审计费等其他费用;
- 工程勘测设计费:包括水土保持工程中发生的科研、勘测设计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等费用。(答复时间:2025年12月1日)
二、《水土保持工程概算定额》(2025年版)基本信息
- 发布依据:《水利部关于发布〈水利工程设计概(估)算编制规定〉及水利工程系列定额的通知》(水总〔2024〕323号),发布日期2024年12月11日,实施日期2025年4月1日;
- 修编基础:在水总〔2003〕67号文版定额基础上,结合东北黑土区、北方风沙区、西北黄土高原区等八大典型分区调研资料修编;
- 章节构成:共十二章及附录,涵盖土方、石方、砌石及喷锚支护、混凝土、砂石备料、基础处理、固沙、林草、梯田、生态护坡护岸、谷坊水窖蓄水池及其他工程;
- 适用范围:适用于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工程和水土保持生态建设工程,是编制水土保持概(估)算文件的依据;适用于平均海拔≤2000m地区,超过2000m时人工、机械消耗量按调整系数调整,且一个项目只采用一个调整系数。
三、对投资估算测算的启示
上述官方口径恰好印证了估算失真的两个关键点:
- 定额套用要区分项目属性:水利项目必须用水保配套定额;非水利项目单价可套主体工程定额,但项目划分和费用构成仍须按水保编制规定执行,主体配套定额要与主体设计所用定额一致,避免“混搭”导致临时措施、植物措施单价口径错位。
- 阶段不同定额依据不同:估算、概算阶段用水保概算定额,预算阶段虽未强制,但优先用水保定额组价更贴合工程实际工作内容,再结合市场情况校准,可减少单价与实际脱节的偏差。